首问责任制度
1、办事人员来法律援助中心办事,第一位接受询问的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
3、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符合要求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向当事人明确地告知相关承办人员;
4、办理事项若不属于法律援助中心职能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解释并明引导至相关承办单位;
5、对于来投诉、报案、举报的群众,详细耐心地听取群众的陈述,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