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仪陇县“法律七进”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县委对依法治县工作的安排部署,集中精力抓落实、抓巩固、抓提升,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做好“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启动实施,进一步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强化各级各部门法治宣传成果共享共用,做到法治宣传教育有声势、有影响、有规模,努力实现“法律七进”标准化、常态化和品牌化。
1.完善“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律七进”每一“进”工作方案做好规定动作,开展示范点创建,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情况将纳入今年依法治县暨“七五”普法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县妇联:结合“3·8国际妇女节”,开展反家暴法实施主题宣传活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安监局: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主题宣传活动。县教育局、团县委:结合“5·4国际青年节” “6·1国际儿童节”“9·1学校开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治教育第一课”等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县公安局: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开展禁毒法主题宣传活动。县消防大队、县安监局:结合“11·9消防宣传日”,开展消防法主题宣传活动。县民政局、县老干局:结合“9·9重阳节” 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宣传活动。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3.继续办好普法栏目。县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县广播电视台,深度挖掘执法(司法)典型案例,采取“以案说法”“面对面法律问答”等方式继续办好“法治进行时”等法治宣传专题节目,努力打造我县精品普法栏目。
4.落实“法律进单位”实施意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相关单位和部门在注重行业、部门、辖区法律法规宣传和依法治理有机融合的同时,在医院、公园、车站、码头、公交站台、集贸市场等人群集中场所利用重要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并推送法治公益广告。
5.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县电视台要组织开展法治微电影(视频)等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作品成果要在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和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推送展播;开展“法治文艺进万家”活动。组织专业人员创编一批老百姓喜闻乐见有影响力的法治话剧、法治小品等法治文艺节目在全县开展巡演。
6.县委宣传部要以科教文卫“三下乡”活动为载体,增加法治文艺节目在文艺下乡中的比重。
7.组织开展“清凉之夏·法治电影周”活动。县委宣传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百部法治电影进机关、进单位和坝坝法治电影进乡村、进社区活动。
8.县依法治县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司法局要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述法制度,建立全县统一的在线学法考法网络平台并纳入公务员在线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述法活动。
9.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要充分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法庭以及法治景区、公园、长廊、广场等打造一批精品法治教育基地,命名5个县级法治教育示范基地,推荐1-2个市级法治教育示范基地。
10.县民宗局要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学法用法年”活动。
11.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要切实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工作,以县委、县政府名义组织召开全县“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启动大会,各部门、乡镇、企事业单位召开本单位本行业本部门总结表彰暨启动大会,总结“六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表扬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七五”普法工作。
12.加强新媒体普法建设。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要建设和完善普法微博、微信、微视频、法治手机报并有效运行。整合法治宣传、法律服务资源,实现门户网站与普法专栏有机结合。加强新媒体普法的后台建设,开设政策、法规咨询栏目,增强与网民的互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