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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重阳节期间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唐聪 来源:未知 关注: 时间:2016-10-18 16:07

仪司法〔201653号

 

仪陇县司法局

关于在九九重阳节期间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6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仪陇县“法律七进”工作要点》,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个剖检和谐平安社会氛围,决定在九九重阳节期间,在全县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法律七进”为抓手和载体,在九九重阳节期间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婚姻法》《侵权责任法》等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老年人的法律素养,进一步增强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在全县范围内积极营造老年人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10月9日—31日

三、活动安排

(一)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要以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以案说法”、参观法治电影、组织法治文艺演出、摆摊设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要在发动广大老年人广泛参与的基础上,重点面向城镇独居老人、农村留守老人,有针对性地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婚姻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特别要加大老年人识别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危害财产安全行为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老年人增强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维权能力。

(二)发挥法律热线作用。各地要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基层维权工作阵地作用,努力畅通老年人维权渠道,接受老年人的咨询和求助,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家庭纠纷调解等服务。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要加强案件受理,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协助党委政府化解矛盾纠纷,帮助老年人维护合法权益。

(三)开展困难帮扶。要大力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发动社会力量,切实为农村留守老人、特困老人、病残老人、孤寡老人等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与问题。

四、活动要求

各地要充分运用各种载体,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和保障老年人权益的良好氛围。请及时报送集中开展活动情况和有关图片音像资料,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联系人:唐聪,电话:7220683,报送邮箱:12913275@qq.com。

 

 

                                仪陇县司法局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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