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为修路调换田地的纠纷在仪陇县司法局三蛟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得到平息。
陈玉(化名)与张宏(化名)系同社邻居,陈玉准备在自家屋后修建一条便民路,因这条道路会经过张宏家田地,于是双方进行协商准备调换田地。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对土地使用权归属产生了异议。张宏坚持称该田地为自家所有,如果要修路必须得给自己补偿或调换土地。陈玉说这块土地是以前张宏家建房时占用自家土地的赔偿,不可能再拿出其他土地与张宏进行调换。3月12日,双方更是大打出手,矛盾进一步激化。
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得知,这条路所经过的田地在此前已经经过两家人多次调换,且都为口头协议,从而导致现在的使用权归属不明,双方也没有确切的证据能够证明现该田地的使用权归属。工作人员根据双方共同认可的事实进行多次调解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如下调解协议:陈玉家修建的便民路毛路四米宽,张宏不能采取任何方式阻拦陈玉修建道路;修路剩下的田地属于张宏处置,其他人无权干涉;至此双方不能再因此事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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