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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土地引发矛盾 化纠纷邻里和谐

作者:唐聪 张兴瑜 来源:马鞍司法所 关注: 时间:2014-08-07 17:56

 

    在仪陇县马鞍镇南海村,陈菊(化名)与刘荣(化名)两家是人人称赞的“好邻居”典范。但是最近,亲如一家的两家人却起了争执,矛盾不断。

    事情的起因来源于两家的一次换地行为。因为修建新房,陈家需要在屋前刘荣承包的土地上修一条便道,方便运送材料。为了不造成刘家更大的损失,陈菊便和刘荣商量两家换一块地,本来刘荣觉得修房占点自己的地,没多大关系,但是看到陈家诚意十足,也就表示了同意。新房修好后,刘荣一家又租住了陈菊家房屋的第二层,两家的关系更进一步。谁料,本来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却发生了变化。刘荣偶然得知自家被换掉的土地在政府规划的征地范围之内,可以得到一大笔的青苗补偿费。知道这个消息后,刘荣开始后悔当初与陈家交换土地的决定,于是和陈菊商量换回土地,怎料陈菊却一口回绝了刘荣的提议,刘荣因此对陈菊极为不满,原本和谐的邻里关系也出现了裂痕。今年五月,刘荣搭草棚将一些废料留在了陈菊的地里,陈菊因此和刘荣的妻子发生口角,继而引发打架,陈家花去医疗费三千余元,刘家花去医疗费三百余元。“好邻居”彻底演变成“冤家仇人”。刘荣要求陈菊立刻换回土地,陈菊不仅不同意,还要解除与刘荣的租房合同。眼看矛盾愈来愈激化,村干部几次调解无果后,找到了马鞍镇大调解中心和仪陇县司法局马鞍司法所,希望可以化解两家人的心结。

    经过细致的走访调查,工作人员基本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调解中,工作人员围绕事件中的两个核心问题,也就是两家人打架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是否解除租房合同展开工作。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劝解两家应当邻里互助,莫要因为几句伤人恶语就毁了两家多年建立的友谊。在工作人员的努力协调下,两家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握手言和签下了调解协议。由刘荣一次性补偿陈菊医疗费1750元人民币,而租房合同也继续有效。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良好的邻里关系需要我们共同去维护和经营。不要因为贪一时之利而毁了长久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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