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仪陇县司法局三蛟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因盗窃秧苗而发生的打架纠纷。
5月30日,三蛟镇派出所接到电话称有人在村上打架,还有人受伤了,而且现场情况愈演愈烈,十分混乱。派出所干警立即汇同司法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拉开了正在揪扯的双方当事人,及时控制事态发展。
待双方当事人都冷静下来后,工作人员经过调查,了解到:村民张爱(化名)在路过唐强(化名)的水田时,看到唐强家放在田坎上的秧苗,心中一时贪恋作祟,想着自家刚好还差几捆秧苗,就顺手带走了4捆。上田坎休息的唐强,发现秧苗少了,就觉得是张爱偷了自己家的秧苗,于是赶到张爱家中要求拿回。张爱坚决不承认是自己偷走了秧苗,唐强说:“我就看到你一个人路过了的,除了你还有哪个?”看到张爱偷了东西还不认账,唐强气愤不已,于是喊来自己的亲属过来帮忙。双方发生抓扯,张爱眼角被唐强抓出血印,唐强自己的手臂也有轻度的擦伤。
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工作人员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对张爱的行为,阐明其虽然盗窃的财物未达到刑法盗窃罪的处罚标准,但已经属于恶意侵占他人财产。对于唐强来说,虽然张爱有错在先,但在法治社会依然选择暴力方式解决问题永远会得不偿失。
最终,张爱承认了自己的盗窃行为,从自家后院拿出秧苗还给唐强,并向唐强赔礼道歉。至于在抓扯中造成的伤害,双方均表示只是小伤,都不再追究,自行处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