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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离家三年未归 法律咨询释疑解难

作者:唐聪 司晓兰 来源:大寅司法所 关注: 时间:2014-07-23 16:37

 

    家住仪陇县大寅镇石骡村的张大爷一直被一件烦心事困扰,不知道该怎么办。在热心人的指引下,张大爷来到仪陇县司法局大寅司法所进行咨询,希望工作人员能够帮到自己。

    据张大爷讲述,自家的儿媳妇已经离家三年了,杳无音信,而儿子现在想再婚,该怎么办?工作人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解释道: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首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等法院公示3个月,公告期间届满,确认失踪后,可以拿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去法院申请离婚。

    这个时候,张大爷又说出了另外一个隐情,原来当年儿子结婚的时候,只是按照农村风俗摆了酒席,没有扯结婚证。现在儿子跟儿媳的孩子都10岁了,他们这种情况算结婚了吗?工作人员继续耐心的解释:我国从1994年2月1日起,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儿子、儿媳的关系只能视为一种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儿子可以不去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就可以直接结婚。鉴于同居双方有一个10岁的孩子,工作人员还是建议大爷,虽然儿子现在结婚是合法的,但与女方毕竟共同生活了10多年,万一以后女方忽然回到这个家,发现家里没有了自己的位置,情感可能会一时接受不了,生出不必要的事端,还有就是现在女方究竟是个什么情况,作为男方家还是应该去女方的娘家多多了解下,是真的失踪了,还是不愿回到这个家来,如果是真的失踪了就要报警积极寻找,如果是不愿回到这个家来,双方好聚好散,但是一定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让孩子能健康快乐成长。

    听完工作人员的解释和建议,张大爷表示:以前他们全家一直认为儿媳是受不了家里太穷才跑了的,所以一直也就不管不问,现在到底儿媳是个怎么情况他们真是一无所知。听了工作人员的劝说后,才觉得自己把问题考虑的太简单了,表示回家一定会积极寻找儿媳,把事情弄明白了,说清楚了后再支持儿子结婚。

    随着农村的经济发展,外出打工的人员增多,农村传统的婚姻模式面临巨大挑战。无论是留守老人还是留守儿童,已成为巨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在追求个人幸福的时候时候,是否也应该想想家中未成年的孩子,想想在这个家庭里应该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责任。家庭的稳固才是追求幸福生活的前提,幸福生活离不开稳固家庭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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