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法律服务 > 公证服务 > 正文

变赠与公证为遗赠抚养协议 老人晚年得保障

作者:唐聪 汪朗 来源:公证处 关注: 时间:2014-11-13 08:48

    自党的群众教育路线活动以来,仪陇县司法局一直贯彻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作为窗口单位的公证处更是体现了“群众利益无小事,小处务实赢民心”。

    11月10日上午,两位头发花白的老人蹒跚走进仪陇县公证处,工作人员见状立即起身前去扶两位老人坐下。待老人休息好了之后,工作人员通过了解得知,两位老人是仪陇县永乐镇人,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不幸在去年得病去世了,后来儿媳妇也改嫁了,只留下一个孙子陪在老人身边。孙子最近谈了个对象准备结婚,但是女方父母说没有房子就不同意这桩婚事,所以老两口准备将位于永乐镇的一套房子赠与孙子。

    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考虑到老人的年纪,为了更好的保障老人的权益和晚年生活,对两位老人建议到:“赠与公证一旦办理了,再办了房产过户手续,以后就不能撤消了,你们现在都上了年纪了,应该考虑下你们两老以后的养老问题,如果你们将赠与改为遗赠抚养协议就两全其美了。”老人听后,觉得工作人员说的有道理,在同孙子商量后,达成了遗赠抚养协议并进行了公证。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严把公证程序关 “隐形人”合法继承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Copyright© 2014-2017 yls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4014878号 公安备案号51130030070540 版权所有:仪陇县司法局  技术支持:敏锐科技
地址:仪陇县宏德大道   联系电话:7222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