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仪陇县2016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在县城行政中心广场举行。县司法局、县市监局、县发改局、县旅游局、县烟草公司等50余家单位和企业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
活动中,各部门结合消费维权、商品质量、商标保护、整治违法广告等工作,通过宣传板报、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面对面向消费者和经营者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宣传打假维权成果、律师现场解答维权问题以及受理办理消费投诉等,据统计,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消费维权手册、书籍800余册,解答消费维权咨询50余人次,现场受理各类消费投诉10余起。
县内40余家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药品医疗机构、通信等企业和单位也在活动现场向市民进行产品展示,通过实物对比、现场观摩、咨询讲解等方式对消费维权法律知识进行了深入宣传。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善荣、县政协副主席任学润等县级领导亲临活动现场进行了全程指导。

